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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湛高铁新兴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03月13日

广湛高铁新兴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湛高铁新兴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 新兴县新城镇沿江北路湖畔花苑7栋旁(广东采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3月24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GDCZ-XX25013

2. 项目名称:广湛高铁新兴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金额:人民币981632.14元

采购包1(广湛高铁新兴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981632.1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广湛高铁新兴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81632.14

981632.14

 

5.本合同包:不允许分包;

6.合同履行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止,按照项目的实际工期按时完成项目的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度报告表、监测年度报告表、监测总结报告的编制,现场监测等工作,并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⑤《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⑥《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⑦《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本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六)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当天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注:查询结果以投标截止当天查询为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5年 3    14  日至2025年  3   20  日(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新兴县新城镇沿江北路湖畔花苑7栋旁(广东采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不予邮寄。

4. 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2025年  3   24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  地点:新兴县新城镇沿江北路湖畔花苑7栋旁(广东采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广东采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gdcaizhao.com)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 报名登记表(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

2. 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本次磋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并到场参与磋商。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格式按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五部分”2.2 格式要求填写。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兴县筠城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19号(办公楼)(办公住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766-298822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采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沿江北路湖畔花苑7栋旁

联系方式(传真):0766-2937506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0766-2937506

邮箱:3512589745@qq.com

 

广东采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 3月13 日